事件名称: | 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 | 办理部门:区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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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徐州市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工作意见( 徐持证退奖办〔2010〕 2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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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流程 | 1、2010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在办理退休时,本人应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填写《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子女身份证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一次性奖励条件的应在《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或单位工会)印章。 2、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经审核符合一次性奖励条件的申请材料(包括《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向申请人居住地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复核。申请人居住地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应指定专人负责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申请领取一次性奖励金的复核,对材料齐全、符合一次性奖励条件的,在《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表》内签署复核意见,并盖章。《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表》一份交申请人作为领取一次性奖励金凭据,其他材料由复核单位留存归档 |
申报材料 | 1、《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表》两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 4、子女身份证及复印件; 5、其他(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申请表复印件或是单位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时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地点 | 建国西路61号 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咨询电话 | 67661779 |
其他 |